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
3.报考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等级不低于二级甲等,其它教师岗位普通话等级不低于二级乙等。
4.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至少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笔试合格证明或毕业高校提供的按期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证明)。
5. 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4年公费师范毕业生。